ELLEverse Avatar
打造 ELLE的虛擬偶像徵件競賽
ELLE + Metaverse = ELLEverse
Web 3.0、元宇宙正在發生,
ELLEverse用最風格的方式,在虛擬世界探索;
這場歷程中,我們需要更多小夥伴一起冒險
尋找更多可能。
新興的能量對於一個創作領域有著無限影響,
ELLE 曾經舉辦各種類別的新銳大賽,
包括時尚設計、音樂、影片製作,
我們始終著迷於挖掘各領域新銳創作力,
現在更想尋找 Web 3.0 世界的創作者,
以「代表ELLE的虛擬角色」為主題發揮,
藉此尋找未來合作夥伴,一同發展出更多可能。
【入選】
- 張姿翎
- Ariescar
- 黃若晶
- 進行曲 謝東龍
- 進行曲 蔡蕙如
【優勝】
- Ariescar
活動說明
徵件
邀請創作者參與ELLEverse造星計劃,以代表ELLE的虛擬角色為創作主題,假想與各品牌合作、出席各大時裝週活動,角色必須為「人類」造型,非擬人化之其他物種或概念。請參考以下創作主題描述及作品呈現方式。 ELLEverse 虛擬偶像徵件活動已截止。得獎名單將在4/7統一於ELLE網站進行公布。
創作主題:伸展台一瞬間,華麗的轉圈
1. 人形造型,包含 3D 建模 或 voxel 藝術
2. 角色呈現走秀或轉圈的瞬間
3. 以角色為主要表現,服裝服飾裝備自行發展視為加分
4. 不須有秀場、觀眾等周邊物件
5. 參考關鍵字:
#虛擬偶像 #人形 #時尚 #風格 #玩心 #浪漫 #愛 #正能量 #時裝週 #跨界合作 #狂想 #潮流 #IP
報名資格
報名投稿者可為創作作品之平面或動畫之設計師、創作者、藝術家、公司行號或工作室等,但必須為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也可以公司名義報名,若報名參賽者與他人共有著作財產權,應經全部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報名參賽並應共同遵守徵件須知。
報名資料
請在報名網頁中填寫完整資料。
https://www.elle.com/tw/event/hot-event/g40937212/elleverse-avatar-competition/
需於報名網頁中註明主題和創作理念,提供作品概念(150字以內,中英文不限)
報名參賽之創作作品檔案為 3D 動畫 [mp4、gLB 、gLTF 、GIF檔 小於100MB]。
作品製作之器材不拘。
所有參賽作品內所使用的影像或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授權音樂。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所有作品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
*報名表格含:姓名、電話、email、作品檔案、作品簡述、作品標籤、得知消息來源
報名作品限制
主題:ELLEverse Avatar - 打造 ELLE 的虛擬偶像
依據 ELLE 規定的主題 & 參考關鍵字創作角色
風格與標籤:限 3D 人形造型,包含 3D 建模 或 voxel 藝術
評審方式
共分為「初選」與「決選」兩階段評審。
初選
參賽者在篩選符合作品規格後,
由 ELLE 編輯群、數位行銷團隊等,
共同評選出5件作品進入決選。
決選
由 ELLE 副總編輯及專業評審團共6位,
共同評分選出 1 名優勝者。
優勝者將於2023/4/7
ELLE 官方社群進行公布。
初選與決選評分標準
【創意執行:40%】【設計理念:30%】【設計技術:30%】
徵件獎項
優勝1名:
- 新台幣貳拾萬元整($200,000)
- 時尚禮物(價值超過$1萬)
- 由 ELLE 官方協助上架至 QUBIC 平台開放大眾購買 ,優勝者作品將與 ELLE 官方簽署合作合約
- ELLE 國際中文版封面創作合作
- ELLE 專訪報導
- 與 ELLE 時尚各品牌合作的機會,並與 ELLE 編輯出席各大品牌活動
入選獎(第1~5名):
- 新台幣伍千元整(共5名)
- ELLE 風格 BOX(價值超過$5,000)
- ELLE 專訪報導
得獎公告:
2023年04月07日(星期五)
頒獎典禮:
時間待定
合作夥伴
Accucrazy & CRZY.io
跨足Web 2.0 & Web 3.0 數位行銷團隊
深耕於數位媒體產業的 Accucrazy 肖準行銷 ,同時也是跨足 NFT 行銷領域的顧問團隊。
目前是國內外眾多項目,在區塊鏈技術與行銷結合的幕後推手。
致力走在臺灣 web3 領域最前沿,擁抱未來科技,發展更多可能性。
Qubic Creator
全台首創一站式NFT 品牌商城,Qubic NFT 技術整合服務為 MaiCoin 集團旗下 AMIS 帳聯網路科技公司所開發,全方位服務包含 Qubic Creator 一站式 NFT 發行服務及 Qubic Wallet 去中心化錢包。
Qubic 以核心區塊鏈技術為後盾,提供 NFT-as-a-Service 全方位服務,致力成為大眾與去中心化世界的的橋樑,讓企業與一般用戶無需理解艱深的區塊鏈技術,即可無痛進入去中心化世界。
評審團
FAQ
1.報名資格有哪些?
報名投稿者可為創作作品之平面或動畫之設計師、創作者、藝術家、公司行號或工作室,但必須為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
也可以公司名義報名,若報名參賽者與他人共有著作財產權,應經全部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報名參賽並應共同遵守徵件須知。
2.報名作品時,有甚麼限制條件?
- 依據 ELLE 規定的主題 & 特定標籤製作作品。
#虛擬偶像 #人形 #時尚 #風格 #玩心 #浪漫 #愛 #正能量 #時裝週 #跨界合作 #狂想 #潮流 #IP
- 參賽作品未曾用於任何商業用途或公開獲得任何獎項。
- 作品須為投稿者本人或團體之原創作品,或經原創作者或團隊同意授權參賽。
-報名者應確認本身擁有作品著作權,不得使用(含部份設計或圖案)侵權疑慮的圖像、影像或音樂。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主辦單位不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糾紛所衍伸出的法律相關責任。
-作品必須符合主題與特定標籤,並呈現ELLE的積極與正面的印象,避免種族、宗教、性別與政治之議題,以及避免色情、暴力、血腥、毀謗、人身攻擊、侵害隱私、公共秩序等違反相關法令之規定。
-投稿者保證參賽著作為參加者創作之作品,其內容無涉及毀謗、抄襲(包含但不限於未經授權的重製和改作)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肖像、個人隱私、名譽權或其他權力之違法或侵權情事。
-優勝作品,主辦單位可視需要加上 ELLE logo 或 resize 進行宣傳,並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修改或重製,取得其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可於各種平台或 ELLE 紙本雜誌進行宣傳。
3.甚麼是網路人氣獎?
主辦單位為表達對參加「ELLEverse虛擬偶像徵件競賽」所有參賽者的感謝之意,所有參賽者將致贈「優先參加 ELLE VIP Party 機會 + ELLE BOX(價值超過$5,000)乙份」
4.獎金扣繳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8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中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其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應按給付全額扣取10%;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按給付全額扣取20%。